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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2024年度中國書法家協會個人會員申報工作的通知

2025-2-14 22:58| 發布者: admin| 查看: 76| 評論: 0

根據中國書(shu) 協《關(guan) 於(yu) 開展2024年度中國書(shu) 法家協會(hui) 個(ge) 人會(hui) 員申報工作的通知》精神,現將申報2024年度中國書(shu) 協個(ge) 人會(hui) 員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即日起至2025年3月10日。(請仔細閱讀《,符合入會(hui) 條件者方可申報)。

二、申報者應提交的申報材料及要求

(一)入會(hui) 申請表。入會(hui) 申請表須使用中國書(shu) 協提供的製式表格(複印無效),請符合入會(hui) 條件的作者聯係貴州省書(shu) 協領取申請表。申報式樣統一規範,填報內(nei) 容務必真實,字跡工整,蓋章、介紹人簽名等應齊全。申報人員的基本信息、參展情況等涉及入會(hui) 審批條件的內(nei) 容務必填寫(xie) 詳盡(不作為(wei) 入會(hui) 條件的參展經曆不需填寫(xie) )。

(二)身份證複印件及個(ge) 人證件照。身份證正反麵複印件1份,個(ge) 人2寸證件照3張。

(三)個(ge) 人書(shu) 法作品1件(其中篆刻類提交印屏1幅、刻字類提交作品照片1張)。

(四)藝術成果相關(guan) 證明(獲獎證書(shu) 、參展證書(shu) 、職稱證書(shu) 及教師證、資格證、任職材料等的複印件,論文、著作原件等)。

其中相關(guan) 材料、證明的核定時間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涉及年限類材料須提供能充分清晰表明情況的人事檔案類材料;另本人姓名與(yu) 藝術成果證明等材料不符者,須出具相關(guan) 證明材料。涉及教育、組織及新聞出版方麵以上材料均需申報人的組織人事部門或單位認定並加蓋公章,凡手續及材料不完備者視為(wei) 條件不符。相關(guan) 申報條件和材料,請參閱《中國書(shu) 法家協會(hui) 個(ge) 人會(hui) 員入會(hui) 細則》。

初審通過後,貴州省書(shu) 協將在官方微信公眾(zhong) 號上對擬申報人員進行公示,公示內(nei) 容包括申報者姓名、申報類別、申報條件,公示期7天。公示結束後,由貴州省書(shu) 協將申報材料一並報中國書(shu) 協會(hui) 員工作處。

三、聯係地址及聯係人

郵寄地址:貴州省貴陽市南明區寶山南路137號貴州省文聯綜合樓四樓雷竞技的官网403

聯 係 人:劉磊,聯係電話:0851-85815288/1828502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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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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